现有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4-6号楼房产分别招租,信息如下: 出租标的4号楼总层数两层(共两户),5号楼总层数两层(1户),6号楼总层数三层(共八户),位于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原呼伦贝尔市委)院内,海拉尔胜利小学北面,与胜利小学一路之隔(后附出租标的明细表)。 水、电、热、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标的的使用用途要求经营使用,如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经营管理秩序,出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1、出租标的作为草原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单位配套服务使用; 2、出租标的作为经营用途的,经营项目以服务周边学校和师生为主,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师生和家长交通秩序; 3、出租标的作为住宅使用的,承租方不得影响周边学校教学秩序,不得影响草原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明细表中所列建筑面积为测绘公司实地测量,实测房产面积可能与房产证面积,仅供参考;租赁期间涉及与房产面积有关的费用按实测房产面积计算。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标的咨询:高艳 0470-8216898出租标的明细表 制表单位: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标的名称
房屋类别 所在层/共几层 房屋
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用途要求 租期(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4号楼101 住宅 1-2/2 131.65 出租用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草原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单位配套使用;
2、房屋作为经营用途的,经营项目以服务周边学校和师生为主,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师生和家长交通秩序;
3、房屋作为住宅使用的,承租方不得影响周边学校教学秩序,不得影响草原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3 高艳 0470-8216898 1、出租标的4号楼总层数两层(共两户),5号楼总层数两层(共两户),6号楼总层数三层(共八户),位于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原呼伦贝尔市委)院内,海拉尔胜利小学北面,与胜利小学一路之隔。
2、水、电、热、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标的的使用用途要求经营使用,如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经营管理秩序,出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2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4号楼102 住宅 1-2/2 157.89 3 3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5号楼101 住宅 1-2/2 143.14 3 4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6号楼101 住宅 1-3/3 339.94 3 5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6号楼102 住宅 1-3/3 338.13 3 6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6号楼103 住宅 1-3/3 338.13 3 7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6号楼104 住宅 1-3/3 336.55 3 8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6号楼105 住宅 1-3/3 336.55 3 9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6号楼106 住宅 1-3/3 338.13 3 10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6号楼107 住宅 1-3/3 338.13 3 11 呼伦贝尔草原文化交流中心6号楼108 住宅 1-3/3 339.94 3